在五金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的今天,企業該如何利用知識產權進行自我保護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通常所說的知識產權,根據國際慣例,一般來說包含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工業產權主要是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等獨占權利。版權則主要是指著作權人對其文學作品享有的署名、發表、使用以及許可他人使用和獲得報酬等的權利。對我國磨料磨具行業內的企業來說,平時接觸最多,同時也是最基礎的知識產權應該是商標權和專利權。
商標專用權的保護:申請在先原則尤為重要
我國商標專用權的取得必須通過國家主管機構的注冊程序,即,一個企業想要在全國范圍內生產相同的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務的過程中享有這個品牌的唯一專用權,就必須及時向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在申請商標的過程中,申請日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因為我國原則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就是說,如果其他個人或企業比您早申請,哪怕僅僅早一天申請了一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這之后遞交申請的商標基本上是注冊不了的。雖然在個別特殊情況下,我國也適用使用在先原則,但這僅針對不同的申請人在同一天提出相同或近似商標申請的情況。因此,就多年商標專用權申請的經驗,建議企業在確定了商標名稱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提出注冊申請,并注意該商標注冊前的保密工作,以防止他人惡意搶注企業商標。
商標搶注的現象屢見不鮮,各行各業時有發生。不少是在相關行業中搶注一些知名的商標,俗稱“傍名牌”、“打擦邊球”。
但最常見的是同行業競爭對手之間搶注對方的品牌或創意。早在1999年1月11日,西門子集團下屬的博世-西門子公司在德國搶先注冊了我國家電行業知名企業海信集團的“HISENSE”商標。至此,兩家赫赫有名的家電企業就進行了長達6年的爭奪商標拉鋸戰,2004年,西門子曾要求海信支付高達40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4億元)的轉讓費。
海信也曾將反搶注對方的商標作為反制的手段,無奈反制無效,海信一方面尋求法律途徑,一方面向國家商務部求助。雖然最終在商務部的介入下,雙方的談判順利結束,但海信在這次商標搶注事件中耗費大量資源,并導致其品牌口碑受到一定負面影響,這也讓企業對自身知識產權保護進行了深刻反思。
在磨料磨具行業,有小部分企業對商標的保護尚不夠重視,往往新成立公司或企業推出一個新產品時,先將產品在市場上銷售一段時間。如果銷量好,才會考慮將該商標進行注冊保護。
殊不知這樣的方式其實有很大的風險:如果這個商標沒有他人在先注冊過,那么企業自身的這個商標使用一段時間后再去申請,能夠核準注冊已算幸運,最怕這個商標早已是他人的在先注冊商標,而由于企業不知道該情況,已經進行了大量的生產銷售。那么,最終有可能因為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而面臨侵權訴訟或進行賠償。實際辦理商標專用權,前期花費不到兩千,而放任未注冊先生產銷售造成的后期無意侵權,企業應對訴訟和賠償的費用將難以預計。